【专访】中网联副秘书长张勇:我国多主体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初步形成******
12月7日,以“守信互信 共践共行 携手推进网络诚信建设”为主题的2020中国网络诚信大会在山东曲阜举行。本次大会由国家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山东省人民政府指导,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、山东省网信办主办,济宁市人民政府、央视网承办。
在大会网络媒体和社交平台诚信建设论坛期间,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,诚信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石,加强诚信建设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当前,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、企业履责、社会监督、网民自律的多主体参与的诚信建设格局。
监制:张宁 廖慧
统筹:李政葳
采访:王丽媛 孔繁鑫
拍摄/后期:曾震宇 张悦鑫
台湾“修法”打击炒房 炒作行为可重罚5000万元新台币******
中新社台北1月10日电 台立法机构10日三读修正通过“平均地权条例”部分条文,明定不得散播不实信息影响不动产交易价格,炒作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。
综合中央社、《经济日报》等台湾媒体报道,此次“修法”有五个重点,包括限制换约转售、重罚炒作行为、建立检举奖金制度、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、解约申报登录等。
三读条文明定,若有散布不实信息、影响交易价格,与他人通谋或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,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,可按交易户(栋、笔)数处罚100万元至5000万元;限期内未改正者,可连续处罚。
三读条文增订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。未来私法人购买住宅应检具使用计划,并经相关机关许可,且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、让与,避免私法人投资炒作住宅。
三读条文还增订限制换约转售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,买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,或经公告的特殊情形外,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;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,违者可按户处罚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。
台当局内部事务主管部门表示,住宅是用来居住的,而非是用来投资炒作的商品。“修法”的主要目的是打击炒房,健全房市交易秩序;就长期而言,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稳健发展,协助不动产产业永续经营,并保障民众购屋权益。
有岛内房仲业者分析指出,条例通过后,市场预期房价可能缓跌。不过目前预售价格降幅须超过两成至三成,才有机会回到2019年资金热潮前的房价水平。房价受冲击而下修的幅度能否抵销资金潮的涨幅,仍待观察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